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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28 01:13:23作者:开云app入口

  1、物业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不用缴纳。物业收费需要以《物业合同》为依据,通常来说,虽然有的小区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收费标准,但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是小区的业主,业主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重新签订《物业合同》,制定收费项目几收费标准。而如果物业自行增加了合同以外的收费,比如垃圾清运费、公摊电费等等,业主是有权拒绝的。

  2、天然气开口费等特殊的物业费不用缴纳。根据新规,业主、物业以及水、电、暖气等专营单位分别承担各自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3、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不用缴纳,新房空置一年,物业费应减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逾期交房,最近一段时间内的物业费业主不用缴纳。

  4、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物业费应减免。购房合同中对于小区的配套设施、绿化等也是有约定的,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小区内的配套设施、绿化等没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前期的物业费是应该适当减免的,至于减免的部分,应该由建筑设计企业向物业作出补偿。

  2021年物业新规出台,在今年的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关物业费管理办法。下面以2021年西安物业费管理新办法为例:

  11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非常关注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印发(简称《市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实施。

  记者了解到, 新办法中物业费最大的特点是“一费制”,即改变原居住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将促进物业企业精细化管理,降低物业成本。

  调整后,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

  根据群众建议,考虑到低等级的物业服务水平较低,将三级及等外的收费标准在征求意见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下调。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高层住宅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1位,多层住宅排名15位,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

  此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市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环卫收费,物业公司仅负责代收代缴,不包含在物业费中。

  从2021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物业的新规,物业与业主间的问题将全部按照新规执行。新规规定:有3种情况下,业主不用交物业费,同时业主还享有3大权益!

  第一,不用交纳物业私收费用。有些物业公司为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转运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等。这些物业自行收取的项目是不允许的。如果物业强行收取,业主除了不需要交钱以外,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不用缴纳物业方违反合同规定产生的费用。物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需完全按照签订的合同实行,若物业降低服务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不交费且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如果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商承诺不符,物业要按照真实的情况对业主减、免公共服务费用,而该费用则应该由开发商补偿。

  第三,不用缴纳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许多期房在购房合同上会明确写出交房日期,有时候,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情况。可有些楼盘的物业费却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就开始收取,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物业无权向业主收取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用。

  权益一: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对那些受到大量投诉的物业,业主有权将其更换。新规中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中,超过半数业主投票同意后,就能够直接进行物业公司的更换,同时业主也有权利选择新的物业公司。不过前提是,业主大会出席业主一定要达到小区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否则投票结果无效。

  权益二:业主有权享有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对于小区中的共有部分的收益,例如占用小区道路、绿化停车位的收益,小区电梯广告、楼道广告的收益,小区内公共泳池、球场等对外收费的收益等等。这些收益在扣除一定成本后,需归全体业主所有的。

  权益三:业主对物业费使用明细有知情权。根据新规规定,对于物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需向业主公示;服务项目、维修资金、履行情况等也需定期向业主公布。对于业主享有权利的收益部分也需向业主业大会报告。也就是说,物业费用的一切明细必须公开,让业主清楚自己的物业费花在哪、怎么花。

  除了上述所讲外,实际上物业公司还存在许多“乱象”,有些做法已经是“踩过界”了,有许多小区内事物都是物业无权处理的。例如物业是无权对业主进行断水、断电、停暖等解决方法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无权更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无权在小区内公共道路设置停车场等等。

  新规的实行,可完全起到约束物业的作用。在新规下,物业的各种“乱象”都会慢慢减少,因为业主已经掌握了“主权”。一旦物业公司违反新规,业主都可以将物业公司更换。那些名声差的物业公司,如果不提升自身服务品质,也会慢慢被整个行业排斥。同时最重要的一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筑设计企业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小区建成与业主收房签订正式物业合同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期间也需要对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做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来管理维护。因此,虽然业主未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但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后,小区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发展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当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公司合理催交物业费的方式,即“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仅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通常会代收水电供暖费,但这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享有供水供电供暖权,因此物业公司并无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暖等方式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

  以上内容来自学识库今日新鲜事网的金融知识频道文章《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原创提供。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