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755-26993877
当前位置: 首页 > 开云app入口

物业管理师知识点:《条例》主要内容简介

发布时间:2024-08-20 11:46:14作者:开云app入口

  本章共5条,对《条例》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和适合使用的范围、倡导原则和行政管理体制等作了规定。

  作为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规,《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作为《条例》的立法宗旨。

  本章共15条,规定了业主的概念、权利与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宗旨、成立条件、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与组成,管理规约的内容、法律上的约束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等内容。

  本章共11条,是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规定,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物业资料的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的保修责任等内容。

  理解本章的各条规定,有利于明确物业管理当事人的相互关系,促进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本章规定对于规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的行为,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与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责任,又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其行为违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承担的消极法律后果。

  以规定民事责任的方式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目的,是《条例》中法律责任设计的一个特点,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新概念。

  (2)为了处理好行政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条例》在设定法律责任时遵循了以下原则:凡是可以通过承担民事责任解决的,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原则;确实涉及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损害公共利益,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则优先保证民事责任的承担,以充足表现优先保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原则。

  (3)体现了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原则。由于物业管理中涉及到单个业主和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矛盾,当业主的某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时,由业主先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然后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是关于《条例》生效日期的规定,明确《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一定要标注明确“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代表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