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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考试备考之最新物业办理法令全文01

发布时间:2024-02-01 12:30:58作者:开云app入口

  考试中可能会呈现物业办理相关常识的考点哦,针对这个考点,一些非相关专业的额小伙伴们可能会有点费劲,中公教育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 依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正〈物业办理法令〉的决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标准物业办理活动,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进人民群众的日子和工作环境,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 本法令所称物业办理,是指业主经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好,对房子及配套的设备设备和相关场所做修理、保护、办理,保护物业办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次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发起业主经过揭露、公平、公平的商场之间的竞争机制挑选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舞选用新技术、新方法,依托科学技术进步进步物业办理和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任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办理活动的监督办理工作。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和相关场所运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专项修理资金(以下简称专项修理资金)的办理和运用;

  (二)恪守物业办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运用、公共次序和环境卫生的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保护物业办理区域内整体业主在物业办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物业办理区域的区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备设备、建筑物规划、社区建造等要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办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任部分或许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建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是,只要一个业主的,或许业主人数较少且经整体业主都赞同,决议不建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一起实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责任。